二手房
新房
租房
装修案例
业主论坛
资讯
更多
-
元/㎡
请选择区县或地铁线
请选择物业类型
请选择价格范围
-
万元
请选择居室
请选择区县或地铁线
请选择物业类型
请选择价格范围
-
元/月
请选择居室
请选择户型
请选择功能间
请选择风格
请选择装修预算
请选择条件
成都二手房网首页 > 正文

关注:市民购买农民住宅被判无效 可获地价补偿

http://esf.cd.soufun.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7 年12 月22 日 京华时报

近日,海淀法院山后法庭连续审结多起城镇居民购买农民住宅案。考虑到一些买主已对购买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而且地价也大幅上涨,法院虽判决双方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但同时也要求卖主须给买主一定的补偿。

这4起案件都是农民数年前将自有住宅卖给城镇居民后,现在又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原告方的理由是“买卖合同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1994年,城镇居民邢女士与海淀区苏家坨镇农民谈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谈先生所有的位于海淀区苏家坨镇三星庄村的平房,并支付购房款4500元。此后,邢女士对购买的房屋进行了装修和翻建。今年6月份,谈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及之上的房屋,几起案件中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综合考虑买房人已对涉案房屋进行装修或翻建、涉案房屋和宅基地的价值已大幅上涨等因素,卖房人应根据评估所得的涉案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对买房者给予一定的补偿。双方相互返还房屋和购房款,同时判决卖房人给予买房人42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补偿。一审宣判后,4起案件的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liuliwei.bj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良信息举报:010-59306511][给搜房提意见][网站地图]。

片区查询

难以置信!家竟然可以如此完美

50平不落伍美家 小空间大展身手

看白领美女90平田园风格公寓

· 11.16-11.22成都二手房成交1..

· 11.9-11.15成都二手房成交14..

· 11月23日成都二手住宅成交300套 ..

· 成都锦江区优质房源推荐[组图]

· 人大经济研究所报告称:明年房价不会降

· 细节铸就服务 专业塑造品质

关于搜房 网站合作 联系方式 网络营销解决方案 招聘信息 搜房家族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09 SouFun.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
ICP06073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647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举报电话:010-59306600 举报邮箱:jubao@souf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