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城乡规划公开规定》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实施。《规定》提出,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村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草案以及修改方案,在报送审批前都应当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告。公告期满后,方可报送审批。
针对某一片区土地使用性质、道路和工程管线位置等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外,还应当至少利用规划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规划所在地块临街位置、城乡规划固定展示场所、政府或者部门办公场所中的一种进行公开。也就是说,以后居民家附近区域规划建设,居民有望在社区居委会就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