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首 页 | 地产快讯 | 新房 二手房 租房 | 别 墅 | 写字楼 | 商 铺 | 装修家居 | 研究院 | 业主论坛 | 装修论坛 | 社区 | 博客 | 视频 | 地图 | 房 展

搜房网首

页
全球华人房地产门户

房贷理财首页
首页房贷理财产品房贷资讯房贷知识房贷答疑房贷理财申请搜房理财师理财师圈理财师论坛
产品查询 搜索 房贷 理财

您的位置是:成都搜房网 > 成都房贷理财网 > 房贷资讯 > 成都房地产中介都要办“身份证”

成都房地产中介都要办“身份证”

2009年 9月 11日 李奕 成都晚报
  [摘要] 《通知》要求,从事居间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通常所说的房地产中介)应在各经营场所现场明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及方式、专职人员的资格注册证书、合同格式文本、信用信息查询方式、自律监督电话、房管部门投诉监督电话及其他规定内容。

房地产中介都要办“身份证”

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管理有关规定近日出台

租房子、买二手房,您是否遭遇过房产“歪中介”?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市房管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和《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投诉处理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吴昌宁透露,近期市房管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开展专项检查。

中介要“持证上岗”

“据调查,目前我市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有近3000家,在房管部门备案的不到700家。”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处长赵江明介绍说。

按照《通知》,凡在我市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机构,都应在工商营业登记后30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机构备案手续,领取《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证书》,其分支机构也需办理该手续。

取得备案资格的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其主要经营负责人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持有房产经纪人员相应资格证书,该机构还应有3名以上(含)经注册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不合格机构将责令停业

《通知》规定,房管部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将对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专职人员条件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并公布检查合格的机构名单。对检查不合格的机构,责令其进行整改,期限不超过一个月。“经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

赵江明表示,“今后未取得房地产经纪、咨询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将被责令停止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和经纪人员的基本情况还将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通过“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及“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经营现场应公示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从事居间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通常所说的房地产中介)应在各经营场所现场明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及方式、专职人员的资格注册证书、合同格式文本、信用信息查询方式、自律监督电话、房管部门投诉监督电话及其他规定内容。

四种方式投诉

按照《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向相关房管部门,对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关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提起投诉。投诉在受理后,应当30日办结。

投诉方式有直接投诉、网上投诉、电话投诉、信访投诉四种。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投诉,市民可拨打房管部门经纪投诉电话86280413。

责任编辑:wangdinggen.cdzf
[回到顶部][收藏] [字体: ] [RSS订阅] [打印] [推荐给朋友] [关闭]

相关新闻

11.16·租房结婚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10.27·瞄准成都最大方的租客 老外潜藏巨大商机

10.15·2009成都购房租房九大实用建议

09.23·突击出租屋、五小门店 成都集中清查“黄

09.14·扮靓金牛大道 完成3个菜市场的新建

09.14·郭敬明大晒奢侈品 网友大吼:暴发户

09.11·温家宝:警惕和防范通胀等潜在风险

09.11·秋蛇狂躁 两天10人被咬住院

09.11·新的省美术馆 你说咋修最巴适

09.11·成都暴雨闪电 积水淹门岗车辆陷水塘

更多由“wangdinggen.cdzf”撰写的快讯

11.16·擅自改变物管用房用途 市民可电话举报

11.04·交了物管费 才能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10.29·青羊工业总部:青羊树立总部基地发展标杆

10.22·青羊绽放“都市五朵金花”特色商业街

10.07·成都秋季房交会昨日落幕 5天共成交25

10.05·成都二手房价渐涨 二环周边每平方米达5

10.03·成都秋交会中小户型受捧 部分楼盘价格上

09.28·秋交会 参展楼盘优惠多

09.28·7年拆迁1300万平方米 旧城改造7年

09.23·成都秋交会2号展馆:商品房、二手房都能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良信息举报:85111241][给搜房提意见][网站地图]。
关于搜房网站合作联系方式网络营销解决方案招聘信息搜房家族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09 SouFun.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732号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