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在蓉高校学生全部纳入医保
■参保范围:成都市区域内,部、省属和民办高校的全日制大学生全部纳入
■缴费方式:学生年缴费40元,低保家庭学生全额补助
■费用报销:门诊分类报销,最高不超过800元;生病住院,累计最高可报8万元寒暑假实习,异地就医一样可报销
从今秋起,省、部属高校,民办高校的学生也可参加成都医保了,其中包括成都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高校中的中专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昨日,成都市劳动保障局透露了该消息,从9月1日起,成都58所高校的60多万大学生都可参加医保,个人生病住院累计最高可报销8万元。
范围
成都58所高校60万学生纳入医保
今年1月1日实施的《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成都市属高等院校的大学生纳入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部、省属和民办高校的大学生依然排除在外。
今年4月以来,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广泛征求意见后,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将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部、省属和民办高校的全日制大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据统计,这项政策涉及58所高校、60多万学生。”成都市医保局局长刘德成说。
缴费
大学生40元/年困难学生将予补助
据介绍,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大学生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助构成,大学生本人及家庭每年缴费40元。“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及重度残疾学生,个人缴费部分将由高校所在地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刘德成说,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在事业收回提取的5%中,给予不低于10元的资助。
参保缴费时,大学生由高校统一录入学生参保信息,代收保险费,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0日。
报销
如生病住院累计最高可报8万
参保后,大学生在定点医院住院,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和校医院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含无级别)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每名大学生累计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疾病)最高限额为8万元。
在普通门诊报销方面,大学生在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由校医院或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按60%的比例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每名大学生支付的门诊费用不超过500元。外伤门诊方面,大学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每名大学生支付的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方便
寒暑假实习异地就医也可报销
为使学校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预防传染病流行,成都大学生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制(急救抢救除外)。高校有校医院的,该校医院作为本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首诊医院;高校无校医院的,按就近原则,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选择一家公立医院作为指定的首诊医疗机构。
大学生寒暑假和在高校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成都市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医疗费,可先垫支再回成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