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征税成都开始在九区县进行试点
成都某出租房主王先生,昨天一大早就接到房客张先生打来的电话,说是税务局给他送来一份缴税通知书,要求房东在6月30日前到指定地点缴纳今年以来因出租房屋所产生的相应税款。
对此,王先生感到很吃惊,出租房屋要缴税?原来,从今年4月起,全市中心城区以及温江、双流、郫县先后选择部分区的部分街道进行试点,在收集辖区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数据的基础上,对房东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所得进行征税。
咋晓得我的房子出租了
事先做调查 准确了解情况
王先生的房子位于南门神仙树的电缆厂宿舍内,一套70多平方米的次新房,月租金千元左右。
据房客张先生的母亲孙阿姨回忆,税务局的通知书大概是在上周五送来的,当天上午11点左右,孙阿姨正在家里做饭,“咚咚咚……”一个30多岁的女士敲门,自称是街办工作人员:“你们是租房者?”
“是!”孙阿姨事后回忆,当时以为是小区物管在做入户调查。
“这里有个纳税通知书,请转交房东!”
孙阿姨接过通知书一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你单位(个人)的房屋出租及自用经营用房征收房产税。在2009年6月30日前办理涉税事项,逾期不办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通知落款盖着“高新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分局”的章,旁边还另有一行手写的小字“请交房东”。
就在当天,与孙阿姨一样,电缆厂的数千名住户都接待了街办的工作人员,只要是租房户,无一例外都收到了这样一份纳税通知书。
“可能是事先做了调查,工作人员对房子出租的情况了如指掌。”孙阿姨的邻居黄女士回忆,去年11月街道办事处来过两个人,做过一个出租房屋登记调查。
“去不去交呢?要交多少税呢?”接到通知后,房东王先生犯难了。“算了,这次好像‘逗硬’了,如果大家都交我也交吧!”王先生说。
如果不缴有啥后果
税率分三档 逾期不缴当心被罚
根据通知书上的缴税地点,记者随后来到了位于高新区的芳草街道办事处税收服务站。
税收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租房缴税其实在2007年就执行了,只是以前大家意识不强,缴税情况不理想,而从今年开始是真正‘逗硬’了。记者在街办附近的王府花园等小区看到,小区的过道上挂着“出租房屋请到公安部门登记”的横幅。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成都市正在对出租房征税进行试点,高新区正是试点之一,此次试点的税率比原来稍低,共分三档:分别是月租金1500元以下税率是4%;月租1500~5000是6%;月租5000元以上是10%。(见图表)
记者同时获悉,此次征税的范围仅针对2009年签订的房屋租赁所涉及的租金收入,2009年以前的则不涉及,因此应该不存在房东王先生所担心的补缴的问题。“房子租几个月就缴几个月,如果不租了,就不用缴,下次再租时再缴下次的税。”据了解,缴税的手续很简单,房东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缴税后可以拿到完税证明。
“如果逾期不缴怎么办?”记者问。
工作人员称,“逾期不缴会有相应的处罚。”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房东在外地,赶不回来缴税,可以延迟到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