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还没有住房公积金可享受,或者因其他种种原因不得不选择商业贷款……可能不少购房者,都曾遭遇这种“无奈”。
从今年11月开始,在温州办理商业贷款的购房者,如果满足申请条件,就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最高可转贷款50万元
去年底,章先生看上了一套价值80多万元的二手房,因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他选择了55万元的商业贷款,分20年还清。
章先生每个月还款3900元,一年过去了,贷款余额还有53万余元。他算了一笔账,如果当初办公积金组合贷款,按照目前利率,每个月可少交500元利息。原本这笔只能算算的账,现在有机会变成现实了。
前天,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自今年11月起,全市范围内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职工,目前可享受3.825%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总额最高达50万元。
转贷前要先还清商业贷款
昨天下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庆华告诉记者,想办理转贷业务,必须符合《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包括申请转贷前12个月,都已正常缴纳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商业性房贷的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职工办理商业贷款的时限,也须符合各地当时有关公积金贷款时限的相关规定等。
其实,早在今年初,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将这项转贷业务,在乐清试点推行了。
“消息公布还没几天,目前成功办理的不多,不过来咨询的人已经很多了。”朱庆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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