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发生之后,记者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后得知,西安目前没有针对地震的专项保险,除了人身意外险包含地震伤害责任之外,其他保险产品对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情况都属于免责范围。
■地震不在保险范围内
日前,记者就房屋保险问题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咨询,据该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讲,对购房者一次性付款或抵押贷款购买的产权房屋,都可以参保。房屋保险主要是针对房屋主体结构,保险费率为0.1%~1.2%(年费率),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可以按照购房合同上标明的总房款或房屋评估报告上的总房款来定。该业务员表示,房屋参保后,由火灾、爆炸、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但由地震、战争、核子辐射或污染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在行业保险范围内。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八条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开发商)在发生之日起多少日内告知买受人的,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尽管不同的开发商和购房者对该条款的理解有分歧,但在把地震归结为不可抗力因素上高度统一。
根据《民法通则》第153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冰雹等。
■房贷险可自由购买
房贷险是所有房屋保险险种中最普遍的一种,央行在1998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以后,很长时间内,银行都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房贷险,但从2006年7月以后,各大银行纷纷改变策略,为“房奴”减压,将自由选择权交给借款人。也就是说,原来“不买强制房贷险、连房贷都成泡影”已经成终结,此后,无论借款人买不买房贷险,银行都会为他们放贷。
不过,房贷险责任范围一般是“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导致贷款人无法还款”,由于出现这种意外的可能性极小,房贷险因理赔率极低而成为黄金险种,但地震同样不在这种保险的理赔范围内。
随后,记者也从交行、建行、兴业等多家银行及开发商处了解到,原先客户必须购买的房贷险,改由客户自愿决定是否购买后,大部分借款人都不买房贷险了。
华城国际准业主尚先生告诉记者,据他了解,现在几乎没有购房者愿意买房贷险,不仅仅是几千元保险费的问题。尚先生说:“保险就是用来规避我们将来生活中不可知、不可测的各种风险,把这种可能出现的风险通过参保的形式转移出去,使我们的整个家庭经济生活少受打击,把损失降到最低。但是,该险种的赔付范围非常小,只有爆炸、火灾、雷击等灾害发生时才予赔偿,而且不赔房内财产,只赔房屋毁损带来的损失,有点不合理。”
■房贷险受益人有争议
不少人认为,房贷险保费完全由借款人承担,第一受益人却是银行,第二受益人才是购房者,很不公平。因此,这也是很多购房者不愿意买该险种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房贷险责任范围一般是“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导致贷款人无法还款”,但出现这种意外的可能性极小。因此,房贷险理赔率极低,一直是保险公司的“黄金险种”。
随后记者也从一些保险公司了解到,房屋因这些灾害出现损坏的可能性极低,该险种几乎不会出现大额赔付情况。
近几年,随着贷款利率的上涨,不少购房者都选择了提前还款的方式减压,此前办过房贷险的,该咋办。据了解,目前贷款险的年费率在0.06%左右,远远低于家庭财产保险。
建行长安路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办过房贷险的客户,如果提前还完贷款,可以退保,如果不退保,房贷险受益人会自动由银行变更为购房者本人。
购房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将房贷险退掉后,再购买家庭财产险,继续对房屋进行有效的保障。